files/materials/forms/DueProcess EI Ch 07020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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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I 正当程序投诉通知 B 部分 正当程序投诉通知 今日的日期:

申请人:

本通知填写人员姓名:

与孩子的关系:

LEA

父母 电话:

由您负责将正当程序申请通知对立当事方,请在向争议解决办公室提出投诉时,同时将此份《正当程序投诉通知》副本寄送给对立当事方。

是否已将此申请副本提供给对立当事方?





如果您对参加正当程序听证会有特殊膳宿要求,必须将您的特殊需求告知当地教育机构。

儿童信息 姓:

名:

出生日期:

性别: 男



异常情况: LEA(当地教育机构)

儿童参加的计划:

父母与学生居住在一起 姓: 家庭电话:

名: 手机号码:

姓: 家庭电话:

关系: 母亲

工作电话:

传真:

名: 手机号码:

父亲 电子邮件:

关系: 母亲

工作电话:

监护人

传真:

父亲

监护人

电子邮件:

父母/儿童地址: 父/母律师:

律师电话: 律师电子邮件:

地址:

律师传真:

父母未与学生居住在一起 姓: 家庭电话:

名: 手机号码:

姓: 家庭电话:

1

工作电话:

关系: 母亲 传真:

名: 手机号码:

工作电话:

监护人

电子邮件:

关系: 母亲 传真:

父亲

父亲

监护人

电子邮件:

2008 年 7 月

EI 正当程序投诉通知 父母地址: 父/母律师:

律师电话: 律师电子邮件:

地址:

律师传真:

当地教育机构 (LEA) 信息 一、 当地教育机构联系人 姓:

名:

手机号码:

工作电话:

职务:

传真:

电子邮件:

地址: 二、 主管/首席执行官 姓:

名:

职务:

地址:

电话:

三、 当地教育机构律师 姓:

名:

律师电话: 律师电子邮件:

地址:

律师传真:

四、 正当程序听证会的举行地点:

(建筑名称、地址和房号/名称——由当地教育机构填写)

有关正当程序投诉通知的信息 A. 这是否为尚未执行的听证官决定?





(若选择是,则应通知早期干预服务局,由其就此事展开调查。若为尚未执行的听证官决定,则不能采取正当程序。)

B. 法律规定,一方在提供符合所有法律规定的《正当程序投诉通知》之前,不能举行正当程序听证会。若缺乏足够的信息, 对立的当事方可以质疑《正当程序投诉通知》的充分性。您必须说明导致申请正当程序之问题的性质,并尽可能多地举出事实 依据来支持您的观点。此外,还必须就您所知及所掌握的信息,提出对该问题的建议解决方案。如果填写的空间不够,可以在 这里附一张纸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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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 年 7 月

EI 正当程序投诉通知

问题的性质:

建议的解决方案:

如果您了解对立方对此事的立场,可以在此处加以说明,不过法律对此并无要求:

C. 在举行正当程序听证会前,法律要求双方都参与协调解决会,除非双方均以书面形式放弃此要求。请填写下列信息: 1. 讨论研究这些问题之协调解决会的计划日期: 2. 协调解决会的举行日期:

(日期) (日期)

3. 双方以及当地教育机构书面表示放弃出席此次争议解决会的日期: (日期) 4. 我申请不举行协调解决会,而是进行调解*: *如果选择了第 4 项,争议解决办公室调解个案经理将联系双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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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 年 7 月

EI 正当程序投诉通知 请将此表副本以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寄送给对立方和争议解决办公室: 争议解决办公室 6340 Flank Drive Harrisburg, PA 17112-2764 电话: 717-541-4960 800-222-3353 (仅限宾夕法尼亚 州) 800-654-5984(打字电话) 717-657-5983(传真) 收到《正当程序投诉通知》后,ODR 个案经理将与您联系。 欲知正当程序详情,请浏览 odr.pattan.net 及查阅《特殊教育争议解决手册》。 父母也可联系 Connect(早期干预信息服务),电话:800-692-7288(打字电话请拨 711 转接服务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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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 年 7 月